护理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护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护理规章制度11、凡在护理业务、技术及其他方面遇有疑难,本科室(病区)难以解决时,可申请会诊。
2、会诊前申请科室(病区)应做好各种资料准备,目的明确,会诊时报告病情及有关内容,做好会诊记录,会诊后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
3、病区会诊:由病区护士提出申请,病区护士长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4、科间会诊:由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填写会诊单,经科护士长同意或直接送被邀科室(病区)。被邀科室(病区)的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会诊一般要求在两天内完成,会诊由护士长主持,科护士长及病区有关人员参加,责任护士书写会诊记录。
5、院内会诊:由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填写会诊单,经科护士长,护理部同意后送被邀科室(病区),并确定会诊时间,被邀科室(病区)派出有丰富经验的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或护士长参加。会诊由申请病区护士长主持,护理部工作人员,科护士长及相关人员参加,详细记录会诊意见,应邀会诊护士填写会诊记录。
6、院外会诊:由科护士长或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填写会诊单,经护理部同意,会诊单经护理部盖章发往被邀医院护理部。会诊由科护士长或病区护士长主持,护理部工作人员、科护士长及病区有关人员参加,应邀会诊护士书写会诊记录。
7、紧急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双方及时做好记录。
护理规章制度2第一节 护士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1、凡在本院工作的护士,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2、从业护士必须按期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3、未注册护士必须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进修护士在我院进修之前必须将护士执业证书及执业注册证明复印件交护理部登记备案,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本院不予接受。实(见)习生在本院注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见)习,但不能单独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4、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患者的身心状态。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5、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6、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7、护士在执业中不得泄露患者者的隐私,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8、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9、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0、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科室、护理部及相关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终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终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二节 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二、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注册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五、护士注册管理
1、护士首次注册每年一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申请再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
(2)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者。
六、护理部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护士排班表和护理记录,严禁非注册护士独立执业和书写护理记录。
第三节 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一、护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1、凡在本院护理岗位工作者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护理 (或助产)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
2、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方能独立承担护理工作。
3、在岗护士的执业注册必须在有效期内,执业护士须按规定每5年注册一次。
4、本院护士执业注册必须是在本院注册。外院护士经试用合格,上报护理部审核,按医院规定办理变更注册后方可在本院独立工作。
5、特殊科室护理岗位(如急诊科)需接受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6、护理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常规和规范。
7、未注册护士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护士条例》规定,没有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未注册护士,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2)未注册护士必须经过新护士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科室应认真执行未注册护士临床带教计划,加强基础护理理论与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并备案。
(4)未注册护士必须在注册护士的带教指导下开展护理工作。
(5)未注册护士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执行医嘱及书写护理记录时,应由注册护士再次查对后双签名,格式为:注册护士/未注册护士。
(6)严格执行携带管理,虚心向注册护士请教,不得擅自实施护理操作,否则将按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
(7)护理部对未注册护士的带教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及反馈。
8、护理进修人员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来医院进修学习需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二、夜班护士准入制度
1、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并注册。
2、定科后在本专业工作2周以上。
3、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4、在持证护士的指导下、在本科室夜班岗位工作2周以上,能够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患 ……此处隐藏31654个字……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写出综合性书面分析情况和对各病区护理组执行情况的评价,并把全院的情况进行综合报道。
制定全院统一的病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量化评分表,实行百分制评分体系,在医院每季度检查中获优秀病区的应给予奖励,检查不合格的,参照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护理规章制度12一、护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治疗和护理工作。
二、护理人员上岗后,护士长应认真执行全院统一工作时间规定,安排好各班次。
三、每班下班前,必须认真交接班(口头、书面、床旁),手术室洗手护士必须对手术患者的全过程负责,手术中途不得换人。
四、发现违反劳动纪律者(上班看杂志、干私活等),按质控管理规定执行。
五、按医院考勤制度,护理人员如提出休假申请,休假由护士长根据病区工作情况统筹安排,报请主管部门审批。
六、遇特殊情况(如家有急事,本人身体不适等)应提前一天请假,护士长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安排休假。
七、凡轮值中、夜班时,一般不得休假,确因身体生病需要休病假者,应提前二小时将病假证明交护士长,由护士长安排夜班。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八、各班一律不累计时数补休。
护理规章制度13一、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录入医嘱后,应做到班班查对。
2、录入医嘱者与查对者均必须签全名或盖章。
3、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5、整理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应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
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时,要经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姓名、血型、库血号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上有无凝集。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库血号及血量。
4、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确、及时地进行。
2、 每班必须按时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 值班必须在交班前完成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
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交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开。白班须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用器械、被服等以便夜班工作。
4、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 白班交班报告应由主班护士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内容
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护生填写交班本时,带教护士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6、 交接班的形式通常采用以下三种:
(1) 病房医护人员集体交班。首先有夜班护士作夜间护理交班报告,
实习医生作主要病情及各种处理的交班,然后由住院医生补充,最后由主治医师(或主任)和护士长提出要求。这种形式可使病房全体人员对工作有一个整体概念,医护相互理解。其缺点为所用时间较长,交班后医护人员仍需分别进行细节的交代或讨论。而且护士长也不便在交班会上提问护理人员。
(2) 医护人员各自交班。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听取各级值班医生交
班后,从医疗的角度布置或讨论问题(例如手术安排等)。护士长在听取夜班护士报告后,着重从护理方面对危重病人、新入院及特殊治疗病人的病情、治疗、护理进行提问或作简要的讲解,这样有利于护理人员的业务提高,又可节省时间。其缺点是医护人员彼此不能听到对方的交班内容,由于不了解全面情况而不能更好得配合工作。
(3) 医护人员交班有分有合,医护人员每周1-2次在一起开短时间
的晨会,共同听取护士和医生的交班报告,主治医师或护士长传达院周会的内容或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并提出本周工作要求。
目前不少医院采取这种方法。认可既取得上述两方法的长远,又能弥补其不足。
7、 交接班的方法和要求
(1) 集体交接班:早晨集体交接班应认真严肃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
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交代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交代清楚后方可下班。
(2) 中午班、小夜班在大夜班下班前均应进行床头、口头及书面交
班。
8、 交班内容
(1) 交清住院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以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
(2) 交清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的工作,也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 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褥疮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
(4) 交待常备、贵重、毒、麻、限剧药品、器械、仪器等数量与效能,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 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6) 十二不交不接
三、分级护理制度
特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